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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首个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偃师检察院成立

时间:2022-05-26     作者:视听中原网【转载】   来自:映象网   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近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关工委、妇联、团委、教体局等部门共同举行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联席会议暨偃师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这也是洛阳市检察系统首个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洛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丽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延军、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洲、关工委副主任王要红等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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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播放了该院根据真实案例拍摄的微视频《检察温情让受伤的花朵重新绽放》。王银轩通报了2021年以来“检护明天”未检工作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工作情况,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案例及“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

王银轩与吴丽丽共同为偃师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揭牌,并宣布中心正式成立。张洲为王艳荣、董晓娜等六名同志颁发“偃师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聘书。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凝聚共识、协同发力,依托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这个载体,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贯彻落实《关于在办理涉3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实、做优、做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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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丽表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应抓准社区和教育这两个落脚点,以检察院为主阵地,多部门共同发力,进一步扩大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影响力。

王银轩强调,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如建立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立足各自职能,形成部门合力,培养专业队伍,在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科学化上加强合作;三是要开展分类指导,在办案中坚持类案研究和个案介入并重,科学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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